English

买首饰不是买黄金 金饰品应有工艺价

2000-03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吴玮华

我国传统的固定零售金价体制使产品价格之间只存在重量的差异,不论何种款式都是一个价,这种缺乏弹性的做法打击了加工厂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,也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。因为买的人越来越少,加工厂更没利润可赚,恶性循环阻碍黄金市场的整体发展。

香港黄金饰品实行的是“2价法”,价格的主要构成是饰金价和加工费,这两个价格分开计算互不影响。在每日国际黄金原材料价格的基础上,当地的金饰珠宝商会再参照零售金店的销售情况制定出饰金价(通常升水15%),借此维护黄金业者的利益。至于手工费,则取决于首饰的质量、设计工艺和市场供需状况,手工费是零售店主要的利润来源。

比如买一个普通款式的金戒指,香港的商店开具的销售发票上有如下说明:999.9纯金戒指,净重0.113两,金价每两3070元港币,另佣2%,标准工资每件50元港币,合计售价403元港币。简单的说,就是该金首饰的饰金价(即黄金基本价)是346.9元,佣金6.94元,手工费50元,合计403港元。如果购买一件款式新颖的金饰,手工费可能高至几百元、上千元。

这种灵活分明的定价制度刺激了香港地区黄金加工业的发展,有关人士建议,可以借鉴香港的零售金价体制。

(《中华工商时报》3.20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